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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腦教室使用規範及管理規則

六和高中電腦教室使用規範及管理規則

101年08月24日電腦中心擬定     

101年08月28日簽請校長核定     

104年11月24日修正案行政會議通過

104年11月30日簽請校長核定     

 

壹.      電腦教室管理規範

為維護電腦教室上課之安全及電腦設備之管理特訂定本規範:

一、物盡其用:任何設備的購置皆應基於需要,既屬需要則充分使用,學生在教師指導下

              可上機充分操作電腦。

二、支援教學:學校任何措施均應遵守『學生第一.教學為先』之原則,所以一切管理措

              施皆應以方便教師教學活動為前題,以期提高教學效率。

三、惜物愛物:電腦設備與資源得來不易,電腦設備的維護費用之昂貴,需愛惜使用,使

              電腦都能維持堪用狀態,增加電腦壽命。

四、尊重倫理:尊重教師專業與體會管理人員之辛勞,教育學生建立正確使用公物之心態,

              不可只圖一己方便,任意變更或移除設備及軟體設定,造成下一使用者之

              困擾。

五、保持整潔:為維護電腦教室整潔,不可攜帶食物、飲料等入內使用。教室內所有設備

              需歸定位,禁止擅自移動電腦教室任何設備。

 

貳.      電腦教室管理規則

一、 電腦教室借用與歸還:

1. 電腦教室主要之用途為提供教學使用,分為固定使用臨時借用兩類。借用流程附件一。

    固定使用:電腦教室之課程,以一學期為限,經教學研究會討論通過,會同教務處排定後

             由「電腦中心」公佈。

   臨時借用:電腦教室,請至「電腦中心」填寫臨時申請單,如附件二。臨時借用之時段若

            與教務處排定之課表有所衝突,以教務處排定課程優先。

2. 電腦教室借用時間以上班日(週一至週五,不含國定假日)之上午八時至十二時及下午一時至五時。其餘時間若需要借用,請先向「電腦中心」提出申請。晚間時段借用,請於17:50前領取電腦教室鑰匙。

3. 須由電腦管理人員(資訊股長、教師或技士)開啟電腦教室,學生不得自行開門。非單一班級使用時(如競賽、社團)須借用電腦教室,請老師自行借用電腦教室鑰匙。

4. 上課前須確認電腦教室環境與電腦設備是否有異常,由資訊股長將實際情況填寫於「電腦教室使用記錄簿」,並請任課教師簽名。

5. 使用完畢或下課後,各班資訊股長應協助教師檢視環境整潔及電腦機器設備,關妥門窗及空調,並請任課老師確認及立即歸還電腦教室鑰匙。

6. 未經核准,禁止擅自進入電腦教室,打掃班級亦不得利用掃除時間,擅自使用電腦。

二、 電腦教室使用注意事項:

1. 上課時按座號入座,入座後需先檢查環境整潔及機器設備。

2. 機器設備若有缺損須於十分鐘內向資訊股長登記,逾時應負賠償責任。

3.上課時依老師的指導,正確的使用機器,不可任意破壞及更動。嚴禁碰觸交流電源及其它非上課用之硬體設備。

4.上課時不可任意拔除網路線及廣播線、禁止私自修理電腦教室任何設備,違者以破壞公物處理。

5.若故意破壞設備、或竊取設備零件,經查證屬實除應負賠償責任外,同時送生輔組處理。

6.嚴禁自己安裝遊戲或其它非上課所需軟體,若經發現,除了沒收外,違者送生輔組處理。上課時操作遊戲程式者,亦送生輔組處理。

7.嚴禁擅闖色情、交友、聊天室等不符教學課程之非相關網站。

8.使用網路時,嚴禁在留言板上做人身攻擊、不雅言論及威脅言詞,違者依校規議處並自行負擔相關責任。

9.禁止在電腦教室內嬉戲、大聲喧嘩、奔跑,以免碰撞受傷或使機器受損。

10. 嚴禁攜帶食物、飲料等物品進入電腦教室,以維持整潔。

11. 蓄意破壞電腦教室任何設備者,除負賠償責任外,並嚴懲之。

12. 凡不聽勸導,屢次違反「電腦教室管理規則」之學生,依情節輕重懲處之。

13. 不得自行攜帶隨身碟來使用,如教學所需,須經老師檢查允許。

14. 使用電腦的班級資訊股長或老師,必須填寫使用登記簿。下課前並檢查電腦有無異狀及請確實將有問題之電腦登記於電腦教室日誌。

15. 使用電腦若發生故障,立即舉手請老師處理,切忌自行動手處理。

16. 下課前,請勿任意將電腦直接按壓電源關機,請依正常程序關機,並等待關機畫面,確定螢幕變黑後才可離開。並把隨身講義資料及垃圾帶走,滑鼠、鍵盤、座椅歸回原位。

17. 電腦教室課程結束後,資訊股長須督導全體同學清理本身崗位及電腦設備。並檢查電腦、冷氣、電燈等電源是否確實關畢,督促值日生打掃、檢查關閉門窗、把白板擦拭乾淨、確定沒有留下任何私人物品(如課本、講義、磁片等)及垃圾。

18. 班級在排定電腦課以外時間,欲使用應查看課表,歡迎使用,並請任課教師事先向電腦中心登記借用及填寫電腦教室借用申請表備查,任課教師負責指導管理。未登記借用學生不得擅自進入。週末,假日請老師於週五放學前親自借用鑰匙。

19. 老師如需使用CAI教學軟體上課,請於上課前一週,向管理人員登記安裝或借用。

20. 違反上述規定情節輕微而未移送生輔組懲處之學生,得予以實施二小時之愛校服務。

21. 本規則經校長核准,自公布日起施行,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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