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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保志工 / 工作職掌

桃園市私立六和高級中學環保志工組織及工作要點
 

一、目的:

(一)培養學生服務的態度及人生觀。

(二)培養學生自治能力。

(三)落實環境教育,實踐環保觀念。

(四)維護校園整潔,促進學校公共衛生,創造良好學習環境。

二、遴選方式及任期:

(一)高一及高二各班導師推薦品行純良具服務熱忱的同學3-4名。必要時得進行增減

(二)由衛生組推薦,並經導師同意後任用。

(三)學生自我推薦,經導師及衛生組同意後任用。

(四)環保志工服務工作任期以一學期為原則。

三、工作內容與人員編組:

(一)定期配合學校資源回收及環境區域之巡查與維護。

(二)配合學校不定期舉辦之環境衛生各項相關活動,如:大掃除、健康促進活動等。

四、值勤相關規定:

(一)遵守指導老師排定之輪值工作表值勤,需準時到達工作崗位,且不得擅自更改值勤時間。

(二)非值勤時間,不得假藉值勤名義在校園遊蕩。

(三)執勤時需穿著整潔志工之背心,並且以身作則,以作為同學之楷模。

(四)確實填寫值勤日誌及簽名。若班級點名誤記為曠課時,依值勤簽到註銷曠課。

(五)值勤不可影響原班級工作及秩序。

(六)到校出席率須正常,配合定期值勤工作。

(七)配合指導老師交付之各項工作。

五、 獎勵與考核:

(一)每學期末統計值勤時數超過20小時者,由衛生組記嘉獎一次,並頒發服務證明獎狀一張,以茲鼓勵。超過20小時且表現特別優異者,另記嘉獎。

(二)表現優異者,服務滿兩年且值勤時數超過60小時,畢業時頒發服務達人獎。

(三)到校出席率狀況不佳,且無法完成工作者,以取消志工資格辦理。

(四)假借志工值勤名義在校園遊蕩者,經發現立即取消資格,並依校規懲處。

(五)表現不佳者(如值勤無故未到、值勤不確實、集會無故未到等),情節輕微者以愛校服務辦理;情節嚴重且經多次糾正未改善者,時數不予計算且取消小尖兵資格辦理。

六、本辦法經導師會議通過後,陳校長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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